太敦个人向安利机

为了阐述他们的可能性。
及充满私心的安利所在地,婉拒投稿。
皮下是@顾鸟

一个有关于评论的个人想法

针对近期太敦Tag评论下有关于人物理解的看法,并非建议,并非启示,不过是个太敦坑底人的拙见罢了,不代表任何团体or组织。

*文章内将大量引用John Stuart Mill(J.S.密尔)的《论自由》(On Liberty),引用仅用作论据,不代表解读或是别的立场。

附:是1959年商务图书馆所出版的译本,阅读的话可以阅读原文or选择其他译本。


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

——约翰.密尔《论自由》


       用莎翁最耳熟能详的话,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阅读文豪野犬这部漫画及其衍生作品的读者来说,自然每个人是有不同的解读。正常人具有两面性,既动物性与神性,或者有人称之为人性,但并不能笼统地称之为善恶。而我认为《文豪野犬》这部作品的成功点之一,在于该作品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立场,不能用单纯的善恶评判,从而给予读者更多的解读空间,而这也是一部优秀作品所拥有的特质。

       而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在面对不同对象(含人、物、事件等)会表现出不同的个性,并且会因为一些特殊因素而有些性格变迁。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相隔数年后再回会觉得对方仿佛陌生人一般。

       对于虚拟作品,还有同人创作,我们并不需要像人类学家一样对某个人物某个事件进行过于深度的剖析或是解读,除非你是真的很有兴趣,并且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去从细节里思考,并且给予一定实践的查证,那么你收获了快乐,也或许离作者所想更近了一点。从这一点来说也说明原作者的创作力是有多么强大。

       同人创作,某种意义上是对读者对于作品的解读与联想,既可以是某个事件的合理化想象,也可以是某个或是某些人物的衍生。他们会如何做,他们会如何说,又会如何想。从剥离开原作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掺杂了再次创作者的想法,所以一切同人皆是在ooc的基础上的,只不过或轻或重,或是获得多少人的认可的区别罢了。

       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这既是我们的基因决定的,也是我们的环境与经历所决定的。那么在面对同一对象所想的自然是不同,而有人选择把自己所想记录下来,而又有不同意见的人看到,此刻或许就会发生分歧。而这正是我想说的。遇到分歧的时候该如何呢?

请看《论自由》里第一部分对于言论自由的阐述↓

       要形成他们(个人与社会)所能形成的最真确的意见:要仔细小心地形成那些意见,并且永远不要把它们强加于他人,除非自己十分确信它们是对的

       一切意见是应当许其自由发表的,但条件是方式上须有节制,不要越出公平讨论的界限。

       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一方面,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由其在问题上说选定的方面,纵使是与我们自己相反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而另一方面,对于每一个人,也有不论他抱持什么意见,只要他能冷静地去看也能够诚实地来说他的反对者以及他们的意见真正是什么,既不夸大足以损害他们的信用的东西,也不掩盖足以为他们辩护或者想来足以为他们辩护的东西,那就要给以足够的尊重

转化成我个人的观点就是:

①小心形成自我的观点,并且逐步订正至【相对正确】,并不要强加于人。(虽然正确是相对的。这个又有主观性,所以只有相对)

②意见的发表在合理范围是被允许和认可的,但要有节制,同时表达需要冷静与不过分夸大。


我同样是个同人创作者。对于有不同理解这一点我并不反感,相反,无论是《论自由》还是其他书籍里都有提到过,要彻底理解你所相信对象,那么就需要听取赞同与反对双方的意见,并不断订正自我意见。

但为何本次招致了反感?

第一,是论述的语气,并非是足够冷静的,强硬并且部分达到了冒犯的程度。你希望对方以礼相待,那么就请拿出你的礼节与气度。

第二,无据性,若是人人叫嚣着修改便可以更改,那么社会秩序必定暴乱不堪。所以古训有以理服人,在希望对方接纳你的意见,为何不拿出你的论据?事实胜于雄辩。理才是道理。

若是不能达到和解,为什么要在别人地盘争辩,弄得皆不欢喜。若是您不喜欢他人的作品,那么请不要理会,或是您可以选择创作出您心里认为好的作品让大家看看?

言尽于此,至于如何,我相信各位有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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